关于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发表日期:2009-08-18 13:55

经公司研讨商定,于2009年8月18日起将执行提高估价人员工作效率的规定:无特殊情况下,单套住宅报告完成时间为1天,大报告完成时间为3天,此规定的实施为确保公司在重视报告质量的同时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上海科东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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