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至19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联合上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在青松城大酒店百花厅举办《房地产估价规范》研讨班。邀请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博士、武汉理工大学黄学军教授、东北财经大学王全民教授分别结合当前估价行业形势、实务,全面系统地解读新版《房地产估价规范》。来自全市估价机构的300多名房地产估价师参加了培训。
原《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编号为GB/T 50291-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多元回归分析法、修复成本法、损失资本化法、价差法等方法;增加了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房地产投资基金物业估价、为财务报告服务的房地产估价等目的的估价;细化、完善了估价原则、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估价职业道德等内容。
随着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的发布及具体实施日期的临近,近几个月来,公司总估价师刘健先生一直为全体估价人员及审核人员培训讲解了2015新房地产估价规范与1999老规范的重大差异,如估价结果不再局限于是价值或价格的数额,也可以是专业意见;价值时点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周、月、季、半年、年等,比如回顾性估价、预测性估价不需要将估价的时点具体到某一天;抵押评估时,抵押房地产已出租的,合同租金高于市场租金的,应为无租约限制的价值,当合同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时,应为出租人的权益价值,总之一句话哪个低取哪个,而不是笼统地以合同租金取代,严格遵循谨慎原则;最高最佳利用要区分权利人和意向取得人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开发利用权利不同而不同,不能笼统对待等等。
随着市场上对估价业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越来越重视业务培训,并已成为常态化,只有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的满足市场日益变化的需求,才能让我们科东立于不败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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