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明确:欲享房贷新政须买普通住宅
发表日期:2014-10-15 00:00

 

央行上海总部近日明确,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且想要享受首套房贷政策的,所购房必须仍是“普通商品住宅”。
据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集18家银行召开房地产新政通气会,明确“普通商品住宅”以总价为标准,内环以内330万元,内外环间200万元,外环以外160万元。至于贷款利率,各银行都倾向于执行基准利率,至多九五折,本周内或将公布细则。
记者向央行上海分行及沪上多家银行询问,仅有上海本地银行默认。一资深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央行“房贷新政”已明确“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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