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选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表日期:2009-06-16 00:00

关于录选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09-06-16
 

全市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近期,我院将对上海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内各机构进行考核调整。根据有关工作规则和全市法院司法委托工作需求及各机构完成司法委托工作情况,拟对现行名册内10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调整出2家,另行增补5家(其中正式入选机构2家,候补机构3家)。凡自愿要求加入司法委托机构名册的机构,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公开评审程序入选名册。报名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报名之日起依法取得房地产一级资质的估价机构;
    二、近两年来在行业各项验审、考核中无不良记录,未因违法违纪受有关部门处罚,无集中或频繁的被投诉情况;
    三、能够配合、支持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
    四、无关联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工程审价、资产评估)已经进入上海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襄阳南路535号市高级法院立案庭立案大厅;联系人:王华、郑晓东。联系电话:63080000-1102,1103。
    报名时应附相关申报资料,包括机构资质等级证书、专业人员情况、专门办公场所状况、2008年全年业务收入、2007年以来获取的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我院将另行组织报名机构进行公开评审。
    特此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200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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