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本市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07-20 00:00

于开展本市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088号),今年本市的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机构接通知后,将本机构需要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包括2006年以前考取资格尚未执业登记的和2006年以后考取资格并通过实践考核的),根据《通知》中“六、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以及发生执业登记转移的土地估价师,一并在20097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一式二份)。
    注:《申请表》中的工作简历,请从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开始填写。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

2009720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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