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编号,给公路使用者创造便利的出行条件,提高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和相关标志更换工作目前已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启动。为了与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保持一致,《上海市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列入本市迎世博600天行动专项工作,于本月正式启动。
“A11沪宁高速”、“A8沪杭高速”等名称将逐渐淡出视野,取而代之的是“G2京沪高速”、“G60沪昆高速”等全新名称。从本月起,上海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命名编号将全部统一调整,共涉及国家高速公路8条、省级高速公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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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规定,此次更名分为国家高速公路、地区环线、城市绕城环线和省级高速公路四个层次。其中,国家高速公路、地区环线、城市绕城环线编号由“G”打头,省级高速公路编号由“S”打头:
国家高速公路 由路线起讫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编号由字母标志符汉语拼音“G”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如“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简称“沈海高速”,编号“G15”;
地区环线 以地区名称命名,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杭州湾环线高速”,编号“G92”;
城市绕城环线 以城市名称命名,如“上海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上海绕城高速”,编号“G1501”;
省级高速公路 命名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一致,编号由字母标志符汉语拼音“S”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如“上海市区-嘉定高速公路”,简称“沪嘉高速”,编号“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