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在房价攀升显著城市开征物业税
发表日期:2009-10-23 00:00
从年初到现在,楼市经历几轮明显转变,其中投资需求比例大幅增加,成为今年楼市一突出特点。这一方面造成了房价不断飙升,另一方面也使住宅空置率日益提高。由投资推动楼市攀升,在一线城市表现已经明显,由此引发开征物业税的呼声愈加不断。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日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者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
在我国,提出开征物业税已有6年时间。2003年我国开始提出物业税,2009年5月份国务院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财经节目主持人袁岳撰文表示,在房地产市场行情坚实的形势下,公众对于房价批评压力将会明显加大,而且房地产资产泡沫迅速攀升,对于房地产市场采取非传统调控政策的公共压力也会急剧上升,因此房价持续攀升将会成为物业税较快出台的直接动力。考虑社会承受力,可能会在某些房价攀升特别显著的城市首先推出物业税公开试点。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就物业税开征的时间以及开征基点在学者和业界征求过意见。有关专家表示,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预计起征点在1%左右,不会太高。还有学者指出,可能要比1%再低一些,不过也差不了多少。 陈真诚建议,考虑到老百姓的基本自住需求和各地区的差异性,可以从持有第二套房开征物业税。对于面积大小、房价高低等问题,可通过总价与税率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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