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停发三套房贷
发表日期:2010-04-23 00:00

 

据悉,交行已出台了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开始全面执行新政;深发展也表示,已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自20日开始正式执行。大部分银行尚未出台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不过,各家银行均称虽未收到具体实施细则,但总行已要求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房贷业务全面恢复
      在国务院17日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由于各家银行总行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外口径千差万别。
      比如,本周一本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广州地区的一家银行个贷人员时,其表示,由于细则未出台,暂时不受理贷款申请。但随后,该行又有人士表示,并未暂停房贷业务的办理。另一家银行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个贷人员表示暂停了手头一切事务,总行却表示房贷业务一直正常进行。不过,在昨日各银行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后,这种混乱局面有所改善。之前表示暂停房贷的银行,也全面恢复业务的办理。
      首套自住房利率最低还能打7
      根据交行的实施细则,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利率方面,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优质客户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0.7倍。
      交行方面表示,首套房以家庭界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则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深发展也表示,从4月20日起,所有住房按揭贷款必须严格执行新政,对于新申请的“第二套房”房贷,利率为基准上浮10%。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定义,则以银监会的最新正式解释文件为准。
      第三套房原则上不发放贷款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从目前情况来看,已经公布细则的银行普遍对第三套房贷实施了比通知更加严格的措施。
      如交行表示,“原则上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对于确属真实自住需求的,比如客户因工作地点变更需另购住房,或成年子女与父母为房产共有人但确实分开居住等情形,可予发放贷款,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如当地监管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当地监管规定)。对于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不得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5倍(如当地监管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当地监管规定)。深发展也表示,“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我行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科东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0423

上一篇:银监会:二套房认定将以住房套数为标准

下一篇:上海推105幅“勾地”地块 23%为纯住宅

电话咨询

021-50317037

021-5031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