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地房价控制目标未提降字 下跌预期可能落空
发表日期:2011-03-25 00:00

 大限将近,距离各地政府公布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的最后时限已不足一周。

  根据“国八条”中明确的“各城市政府必须制订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从1月28日“国八条”公布至今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只有少数几个二三线城市陆续公布。而昨天,合肥、兰州、西安、济南四个省会城市在同一天里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在纠结了近2个月后,各地政府终于开始赶在大限前密集出台。记者发现,在已公布控制目标的34个城市中房价控制目标无一例外都是限定了房价上涨幅度,而只字未提降低房价。业内人士认为,这似乎是预示了想通过调控降低房价的预期不要太高。

  涨幅控制在10%左右

  按照“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表述,要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并不是仅仅是那些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房价过高的城市,而是全国600多个城市。

  据记者统计,截至昨日,离一季度的大限只剩下6天的时间,加上昨天公布的4个城市,仍只有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榆树、合肥、兰州、西安、济南9城市和太原等山西省22个城市在内的共计34个城市公布了控制目标,多数为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则均无动静。公布的比例仅占全国600多个城市的6%左右。

  从已公布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除了兰州之外,其余全部参考了“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这两个标准的弹性目标,旨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却没有一个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参考标准。例如,太原和佛山提出,今年新建住房的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长速度;银川、济南将房价涨幅目标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范围内;而贵阳则强调房价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然而,即便是与当地GDP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速相挂钩,2011年各地允许的房价上涨空间依然很大。记者发现,在这34个城市中,允许2011年当地新房涨价幅度最小的是兰州,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指标,并要求甘肃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兰州。另外,丹东的房价控制目标也确定在涨幅不超过9%-9.5%。在已公布城市中,最宽松的房价控制目标非榆树莫属,该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增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高达50.5%。而其余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大多是将涨幅控制在10%左右,例如西安是15%,岳阳市10%,济南是12%。

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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