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实现所有区县全覆盖 第2批申请放宽准入标准
发表日期:2011-06-29 00:00

        上海第二批经适房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启动,在准入标准放宽的同时,实施范围也将扩大至全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在昨天介绍,由于全市加快“共有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将惠及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

  申请数量第二批将远少于第一批

  据介绍,今年本市第二批经适房集中申请受理于6月下旬在卢湾、黄浦等区启动,徐汇、虹口、闸北等区将随后陆续开展,其他各区将于下半年启动申请供应。

  此前,今年第一批经适房集中申请供应工作,已在10个中心城区和闵行、宝山、青浦等13个区开展。经统计,全市正式受理约3.3万户家庭。预计第二批申请家庭数,将远少于第一批。

  房源方面,市房管局正积极筹措。庞元透露,到年底可供应房源预计达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准入标准人均月收入和财产线上调

  今年第二批经适房集中申请和第一批相比,除了人均月收入和财产线上调到3300元和12万元外,实施范围也从13个区扩大到全市。

  此外,为有效扩大政策受益面,市有关部门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尤其是优化住房面积核查的操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经适房保障范围。

  户籍年限新上海人可从集体户口算起

  按照上海经适房申请准入条件,申请家庭成员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区连续满5年,但一些申请家庭因动迁等原因,迁出户口一直没“落地”,形成袋袋户口,这部分家庭户籍年限的算法一直不甚明了。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解释说,按照新一轮实施细则,只要空挂户口的申请人之前符合户籍标准,一旦户口“落地”后,之前的户口年限可连续计算。此外,一些新上海人户口此前落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后来又改签至单位集体户口上,新的细则也规定,户籍年限可从之前的集体户口算起。

  政策放宽明年大龄结婚户将受惠

  目前上海经济适用房采用的是“共有产权”制度,将使用权和产权分离,申请家庭获得房屋的全部使用权,5年后上市转让时,可按产权份额获得部分收益和回报,这有利于经济适用房的可持续发展。

  庞元透露,明年上半年上海经适房的准入标准有望继续放宽,“本市大龄结婚户将成为经适房的供应对象。”这将是上海经适房制度推出以来,第四次放宽准入标准。

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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