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求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作为中国房地产最前沿的上海市,此次,剑指“类住宅”。
所谓“类住宅”,包括我们“酒店式公寓、loft、SOHO”等等,其土地性质是40或50年的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除土地性质外,“类住宅”在很多市长配套与政策税务等方面都与住宅有着很大的差别。
早在1月20号,上海发布官方微博微直播中,上海市长应勇就表示“不希望看到上海房价太高”。并且提到,“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正着手研究对“类住宅”清理整顿规范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
近期,闵行、嘉定两个“类住宅”较多城区率先试点整顿。目前,对于“类住宅”项目的整顿,主要从建设、销售、验收、入住四个阶段来区分。开发商方面,需要将项目整顿为规划许可核准的方案,恢复其原本的用途,而关于“入住阶段”的划定,是否以拿到房产证为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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