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对与“类住宅”项目的清理工作进入了正式整顿阶段,“类住宅”将退出上海楼市历史舞台。
让我们来整理下此轮类住宅清理工作发展轨迹。
2017年1月7日,上海市住建委官网曾发布此类项目“停止网签”的公告。
2月中旬,整治商住房行动在上海市闵行区率先推进,闵行区成立“类住宅”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27个疑似“类住宅”项目,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销售、验收各环节进行分类整治。目前共有27个需要清理整顿的商办项目:已入住的有12个项目,已销售、已竣工、未入住的有4个,在建已销售、未竣工的有3个项目,在建未销售、未竣工的有8个项目。
4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办公用地的出让合同中应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对既有项目进行分类整治。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商业办公用地的控详规划管理,加强业态引导和管控;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意见》还显示,上海市成立了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小组,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马韧强调:“要在源头上进行管理,将来上海出让的商办土地将取消‘公寓式办公项目’;而公寓式酒店,也需要事先进行约定。”他表示,这次整顿清理的重点就是开发商。根据前期调查和试点掌握的情况看,这类项目实际从获得土地开始,开发商就已经准备按照住宅的功能和用途实施建设和管理。“比如,开发过程中开发商用阴阳图纸预留一些排烟管道、改变空间平面布局等一系列方法规避监管,最后形成事实上的‘类住宅’产品。”
从“暂停网签”到“分类整治”,再到目前明确提出在土地规划环节“明令禁止”,这意味着已经在房地产市场出现10多年的“类住宅”项目将彻底从上海楼市消失。
但对已经销售、已经在建的“类住宅”项目,这个“烂摊子”颇难收拾。
对于已经销售、未入住的项目,开发商回购,统一租赁式经营是可行的方式之一。2016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并鼓励开发商开展长租经营。
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王训国在接受《上海观察》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下一步,也将在各个区做试点,在一些产业园区特别是大型商务区周边,如有需要,可以通过评估,将原来一些商业办公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要明确这类住宅是出租式的,不是销售式的,让一些年轻白领能够租用,让上海这座城市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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