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不动产登记深化“放管服”改革要点
发表日期:2020-09-03 13:5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区,分步骤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布局优化和安全防护工作,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的具体举措之一。国办8号文发布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发布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等,从流程优化、信息共享、人员集成、收费减免等方面进行部署落实,在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推进不动产登记深化“放管服”改革。

  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总要求

  时间表

  ◆ 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

  ◆ 2020年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三项任务

  ◆ 推动信息共享集成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实现互通共享。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 推动流程集成

  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

  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

  ◆ 推动人员集成

  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

  发布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重点针对流程相对复杂、业务办理量大的26种不动产登记类型制作了26张流程优化图。

  涉及个人办理的,包括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自行成交二手房、通过中介机构买卖二手房、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等。

  涉及企业的,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在建建筑物和国有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等。

  涉及机关单位的,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造办公用房、单位名称变化办理登记等。

  加强与银行业金融系统服务合作

  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加强便民利企新举措,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服务点,协同贷款审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合作,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服务点

  方便企业和群众同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享受“一站式”服务。

  对接系统,实现网上信息查询和抵押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制定相关标准,确定数据开放边界和信息共享范围,开通网络端口,联通不动产登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

  依法依规,健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事规则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不得委托或授权银行行使。

  精简材料,优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抵押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时可以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对于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再提交抵押人身份证明材料;对于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发生抵押的,精简相同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精准服务,拓展便民利企办理事项

  拓展贷款与抵押登记的业务协同范围,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减少企业融资时间,避免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

  强化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规范使用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实“谁承办、谁提起、谁负责”的要求。

  平台布局优化 信息共享集成

  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推行线上统一申请、集中受理和自助查询。

  ★自然资源部将在互联网上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门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申请入口服务。

  审核、登簿、缮证业务迁移至政务外网

  ★审核环节,应充分利用税务部门推送和其他部门共享的信息,实现在线比对校验。

  ★登簿环节,同时将登记结果和登簿日志实时写入政务外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同步自动导入业务内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权籍调查成果审核业务部署在业务内网

  ★严格规范地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业务部署在业务内网,确保信息保密安全。

  ★权籍调查审核结果应及时离线反馈至外网系统,支撑登记审核业务需要。

  信息互通共享

  ★自然资源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对国家层面归集存储的自然人身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融许可证、司法判决书、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死亡医学证明信息提供部际“总对总”共享服务。

  存量数据整合

  ★2019年底前,确保所有市县实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整合入库与更新汇交工作。

  ★2020年底前,力争基本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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