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
发表日期:2010-07-16 10:55

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本市将建立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据介绍,市规土局、市农委、市物价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对上海地区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财物补偿标准开展相应的调整工作,今后这类标准将根据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情况,适时、常态化地予以调整并及时公布执行。同时,上海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是拓展小城镇社会保险内涵,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二是切实做好农村集体征地留用地工作。

本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提高透明度。在征地批文下达前,通过拟征地告知,让被征地农民知道将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土地用途、大致面积以及相关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征地批文下达后,通过《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特别是通过《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自身应得到补偿的具体金额。在征地实施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应一起参与对地上附着物、财物的清点核准。另外,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张贴期间,被征地农民还可以按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和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力,使失地农民能正常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悉,上海将继续加强征地全过程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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