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住房租赁方面,鼓励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合同中未经约定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三年及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押金收取、二次出租、转租、租赁备案、终止合同等等方面均给出了指导意见。
住房销售方面,规范了销售行为,要求房企取得预售证后才能进行销售,并公开所售房屋的价格;不得有违法违规及虚假、捆绑销售等行为。
《意见》对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也做了指导规范,将实行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制度,服务项目需明码标价,对房屋真实性进行负责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各种行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出租人的违反规定行为个人最高处以5千元,单位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承租人方面对于违法违规的将最高处以5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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