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组织了 “上海市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暂行)”为主题的业务培训
发表日期:2015-07-24 10:22
2015年7月21日,我司组织了 “上海市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暂行)”为主题的业务培训,全体估价人员及审核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公司刘健总估价师为我们详细讲解了税务部门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初衷及具体要求,其目的是为该项评估中涉及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土地价格评估统一技术口径,为税务机关提供参考依据。具体要求解决目前评估中的模糊不清、重复计算等问题,如:不得对评估对象随意设定假设条件;不得根据预先设定的结果进行评估;明确了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及成新度折扣率,重置成本价由建设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成本费用组成,这里不包含销售税费及开发利润(这两项在一般市场价评估中应当计算),成新度折扣率以物理折旧为考量,调整幅度除建筑物局部加层、改建的外一般不应超过5%,且要说明调整的原因和理由;土地增值税的价值时点为纳税人转让(卖出)房地产的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或房地产拍卖成交之日或产权交易达成之日;土地使用权评估的价值时点为土地使用权取得之日,并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明确了选用相应的基准地价标准和体系,如2003年6月30日之前采用1998年上海市基准地价,2008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采用2010年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取得成本价款的不应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随着房地产交易的增多,公司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课税类评估项目逐渐增多,通过学习为我们指明了评估思路,明确了具体标准,避免实际评估中的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