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推广“以房养老” 试点两年条件已完善
发表日期:2009-10-28 00:00

 

以房自助养老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以房养老在国际上就叫倒按揭,是一种专门针对部分老年人现金收入有限,又拥有一定价值不动产的情况所开发的金融产品,其本质是老年人将他们在自己住宅上的权益转化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
以房养老已试点两年
近年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开展以房养老的研究和试点。其做法是在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将自有房屋售出后,其使用支配权却不发生转移,老年人通过向购房机构支付租金后,仍可继续保留并长期居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买下该房屋的产权后,一次性预收租金,并对部分售房款进行保值增值,按月发放收益作为养老金直到该老人最终去世,才取得该住房的全部使用支配权。
市老年基金会的理事长胡炜表示:“随着法制的健全和诚信体系的完备,以及相关服务条件的完善,这个做法值得积极地推广施行。”
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院
对于上海的养老机构现状,胡炜指出,上海现在大概有8万个床位,但当前还是要加强总体规划,优化床位结构,满足高、中、低档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机构。现在的情况是48%由政府主办,52%由社会自办,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鼓励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这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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