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房产保有阶段征税须经国家层面确定
发表日期:2010-04-09 00:00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有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该项工作目前基本方案已定。对此,市房管局昨天表示:“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确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针对有媒体报道的“上海拟征住房保有税”的消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昨天回应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之后也有媒体报道,部分城市空转试运行了多年,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引起热议。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
汉宇地产有关人士介绍说,从概念上来看,住房保有税就是对于房产的产权人在持有期间需要征收的一种税,从所属关系上来看是物业税的一部分。由于我国与很多国家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性质不同,在我国实施物业税可能实施的是“大物业税”的概念。
所谓的大物业税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物业取得税,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房产取得、其它不动产取得;物业保有税,包括房产保有、地产保有、其它不动产保有;不当行为税,包括闲置土地、占用耕地、其它不动产不当处置。
由于物业税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所以目前来看短期开征的可能性不大。而住房保有税是特殊调节的税种,即只针对人均面积超标的群体,主要从调节城镇居民占有房屋的数量和面积的角度征税。也就是说,在目前各项税种不变的基础上,就房产的保有状况征收财产税,并且实行比较低的税率。所以该税种的实施涉及范围小,对目前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冲击不大,作为物业税的前行税种,目前已具备实施条件。
业内人士分析,若近期出台住房保有税,可以对上海楼市起到积极作用。调整住房结构比例,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可以说此项税收的开征将是推动“90/70”规定落地最有力的杀手锏。
其次可以降低房地产空置率,鼓励房地产交易。汉宇地产有关人士分析称,目前对房产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导致相当部分人认为房子买多买少无所谓,于是出现了囤房的现象。
此外,对大户型征税,可以倡导人们住小一点的房屋,采取适度、适宜的消费。
不过专家认为,住房保有税尚有很多问题没有明晰,若在上海真正落地并起到其预期的作用,还需要解决好很多实际问题。
科东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049

上一篇:央企退房方案全上交 国资委主任称将履行承诺

下一篇:上海3月二手房指数:逾八成板块上涨

电话咨询

021-50317037

021-5031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