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住房“做低房价”的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监管。市地方税务局昨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契税征收管理相关公告,从今天起,买房人申报契税所需提交的资料,与申报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所需资料相同的可不重复提交。而成交价格若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无正当理由的,要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定计税价格。
从今天起,个人承受住房权属申报契税所需提交的资料,与申报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所需资料相同的可不重复提交,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购房者。
据地产业界人士介绍,房屋买卖中通过“做低房价”以求达到避税减税目的的行为,在业界是公开的秘密。而事实上,相关部门早已对这一暗箱操作采取了诸多限制措施,“做低房价”的风险和难度已越来越高。“此次明确对明显过低的成交价要由税务部门核价,可以视作监管力度被进一步加大。”一名房屋中介人士表示。采访中,还有不少购房者希望主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能公布核定计税价格的依据和具体细则。
此外,税务部门还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契税申报时限的相关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提交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场办结。对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等按规定无需查询住房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提交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场办结有关纳税事宜。
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