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下岗”纯属谣言 旧证仍然有效无需更换
发表日期:2017-05-15 10:17

        日前,网上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热议,文章里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那这些传言是否属实呢?

        据房管、国土部门表示,文章传言并不属实,已经颁发的房产证仍然有效。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网传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对此相关专业人士表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大家不用担心。

        此外,网传文章中还称“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对此,有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专业人士表示,这样的理解“有些想当然”。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若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

        对于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之间的差别。据国土部门介绍,二者之间性质不同,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

        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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