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昨日发布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必须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该政策中与开发商有关的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包括:改变土地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或纳入政府储备等,以达到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交纳土地闲置费。另外,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这一政策首次明确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闲置"费用标准,并指出将会很快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在这一政策下,囤积土地以期升值的利润将大大减少。持有大量土地储备的开发商必须加速开发,这将一定程度上缓解供给的不足,并促使这类开发商在近几年加速释放利润;或者开发商可以将项目售出,这将对财务状况良好的大型开发商有利,提供行业整合机会。另外,我们认为该政策可以促使开发商未来更理性地购买土地,平抑过快上涨的地价。
我们认为:闲置土地区域差异较大,即便完全逼出也未必会对房价产生太大的影响。但证监会对房地产公司融资的态度尚未明确,政策面上的不确定性并未完全消除,因此行业短期内潜在的不确定性依旧存在。另外,该政策对于一些上市的开发商如万科、保利地产、苏宁环球等不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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