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一周内第四记重拳:10日内须公开每套房价
发表日期:2010-04-21 10:46

一周之内,政府再次向房地产投机者打出了第四记重拳。4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标志着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出台仍在继续。多名业内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各类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的相继出台,不给开发商和投机客喘息的机会。

 住建部四举措再调楼市

 土地-信贷-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正在向更广、更深的方向进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 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在销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等信息。同时,《通知》对制定商品住房现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提出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上周特别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五大项共十条。这个被业界称为新“国十条”的楼市新政,从政府监管、金融政策、交易税费、土地交易、房源供应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定,被称为“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楼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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