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土地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开发与保护规划。范围涵盖我国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暂未含港澳台地区)。规划基期为2015年,中期为20250年,远期为2030年。
《纲要》中指出,目前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不断加剧、生态环境压力加大、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待优化、国土开发质量有待提升等严峻挑战。
针对国土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纲要》中确定了,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科学确定国土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贯彻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作出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强调基本原则,坚持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坚持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坚持点上开发与面上保护相促进;坚持陆域开发与海域利用相统筹;坚持节约优先与高效利用相统一;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明确主要目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实质进展,国土开发的协调性大幅提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资源保障能力和国土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海洋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建设海洋强国目标基本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更加坚实。
此次《纲要》的编制实施,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作出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对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是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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