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网站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总体要求,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委托推进、标本兼治,切实防范化解银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同时强调坚决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住房居住属性。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建立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方面,《指导意见》则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全口径房地产风险监测机制。将房地产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融资纳入监测范围,定期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加强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同时,加强房地产押品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押品准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押品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内部预警信息,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除房地产领域,《指导意见》还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投资业务、交叉金融业务、银行理财和代销业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传统、非传统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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