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制度大胆探索 住建部鼓励京沪开展共有产权试点
发表日期:2017-09-25 10:26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意见》强调,共有产权住房,应根据本地实际状况,面向住房困难群体,优先供应无房家庭,要建立完善的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机制,包括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明确相关主体在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共有产权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同时,鼓励上海、北京两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目前,上海市、北京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北京市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五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并明确了下一步发展目标,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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