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坚持把握正确方向、规范市场运行、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效能、注重改革协同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重要精神,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本次试点范围是试点的范围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试点地区选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量较大且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共34个市县。其中上海市松江区将同时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
《方案》中指出,本次试点五大任务分别为:完善交易机制、创新运营模式、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测监管、强化部门协作。
其中,创新运营模式强调要建立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同时,加强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衔接。对于在市场交易中起到桥梁作用的中介组织,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其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
通过《方案》的实施,目前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逐渐凸显出来的,交易规则不健全、政府的服务和监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到2018年底,在相关试点地区将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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